有一次开案件讨论会,带教律师让我们每人分析一个类案,讲讲它和手头案子的关系。轮到我,我说:这个案例和我们的案子很像,都是合同纠纷,都是对方违约,判决都支持了守约方,可以作为参考。
带教律师没说话,拿起笔在白板上写了两个词:相似点、关键差异。他说:你刚才只说了相似点,而且是表面相似点。我问你,这个案例和我们的案子,有没有差异?差异是不是关键的?我愣住了。我压根没想过找差异,找到相似的案例就赶紧用了,生怕它哪里不一样。
他接着说:判断一个类案能不能用,光看相似点是不够的。相似点让你觉得”像”,关键差异决定”像不等于能用”。你只看相似点,是戴着滤镜看案例;你愿意找关键差异,才是在真刀真枪地评估这个案例。
那什么是相似点,什么是关键差异?我的理解是:相似点,是两个案例在”决定法律适用的关键事实上”的一致之处;关键差异,是那些”一改变,裁判结果就可能翻转”的不同之处。关键差异不是所有差异——任何两个案子都不可能完全一样,当事人不同、金额不同、时间不同,这些都是差异,但不一定是”关键”差异。关键差异,是那种会让你在法庭上被对方一击致命的差异。
怎么识别关键差异?我总结了一个办法:改变检验法。找到一个差异之后,问自己一个问题:如果把这个差异改掉,让两个案子在这点上变得一样,法官的结论会变吗?如果会变,这个差异就是关键的;如果不会变,它只是无关紧要的细节。比如,两个案子都是转账纠纷,一个金额五万,一个金额五十万,金额差异一般不关键,因为借贷合意的判断标准不会因为金额大小就改变。但如果一个是转账备注了”借款”,另一个没备注,这个差异很可能就是关键的——法官判断借贷合意时,备注的有无直接影响心证。
用改变检验法,我发现类案分析真正要做的是三件事。
第一件,列出两个案子的关键事实清单,逐项对照。合同有没有、怎么签的、款项怎么付的、有没有书面凭证、有没有聊天记录、有没有还款行为。清单列完,相似点在哪里、差异在哪里,一目了然,不需要凭感觉。
第二件,对每个差异做”改变检验”。把差异逐个代入问题:这个差异,会改变法官的裁判路径吗?检验完,把差异分成两类:关键差异和非关键差异。关键差异标红,这是你要在报告里重点说的;非关键差异,一笔带过就行。
第三件,评估关键差异对本案的影响方向。这个差异,是让类案”对我方更有利”还是”对对方更有利”?如果关键差异对我们不利,这个类案的参考价值就要打折扣,甚至不能用——用了,对方一句”那个案子和本案不同”,法官就可能把它排除。反过来,如果关键差异对我们有利,那这个类案反而是最有力的论据,因为差异恰恰说明”本案更应当支持我方”。
我犯过的最典型的错误,是把”案由相同”当成”类案相似”,把”结论相同”当成”案例可用”。案由只是分类标签,结论只是结果,真正决定案例能不能用的,是争议焦点、关键事实和说理路径的对应关系。这三个对应上,才是真类案;只对应一个,就是伪类案。
带教律师在白板上画了一个坐标:横轴是相似点,纵轴是可信度。他说:你找类案,横轴上要找相似点最多的,纵轴上要找法院层级最高的,但更重要的是,你要先确认’差异是不是关键的’。相似点决定相似度,关键差异决定可用度,这是两件事。很多人把两件事混成一件,看到相似点就兴奋,完全忽略关键差异,结果检索报告里堆了一堆’看起来像’的案例,真到了法庭上一个都扛不住。
相似点其实还可以分级。不是所有的相似点分量都一样。我把相似点分成三级:第一级,决定性相似——决定法律适用的核心事实一致,比如借贷关系里”有没有借条”,这是裁判的支点;第二级,支持性相似——辅助法官形成心证的事实,比如转账记录的时间、金额与借条能否对应;第三级,表面相似——看着像但无关紧要,比如双方当事人的职业、纠纷的起因这类背景信息。分级的好处是,你不会被表面相似迷惑,也不会忽略真正重要的相似。分析类案的时候,先说决定性相似,再说支持性相似,表面相似一句话带过就够了。
关键差异也有典型的类型,提前知道有哪些类型,找起来更快。我总结出四类:第一类,事实差异——关键事实的有无或不同,比如有没有借条、有没有书面合同;第二类,证据差异——支撑待证事实的证据结构不同,比如一个案子有聊天记录佐证,另一个案子只有孤证;第三类,法律依据差异——两个案子援引的法条或司法解释不同,说明规则基础就不同;第四类,程序差异——管辖、举证责任分配、诉讼时效等程序层面的不同,程序差异虽然不直接决定实体结论,但可能改变诉讼的走向。看到差异,先归个类,再判断它是不是关键的,思路会清晰很多。
把关键差异找出来以后,还要学会”用它”。关键差异是双刃剑:它可能削弱类案的参考价值,也可能反过来成为你的武器。如果类案的关键差异对我方有利,我会在检索报告里主动写出来:这个案例虽然与本案相似,但它的关键事实是X,而本案的关键事实是Y,Y恰恰是支持我方主张的因素,所以本案更应当参照有利的裁判路径。如果关键差异对我方不利,我会提前准备应对:预判对方会拿这个案例来反驳,提前想好怎么解释差异、或者找另一个关键事实更接近的案例来替代。把关键差异变成可控的变量,而不是被它偷袭,这才是一个成熟律师的类案分析。
类案分析的成果,最后要落成一份”能看”的东西,而不是留在脑子里。我的写法是:先说类案的基本信息(案号、法院、裁判日期),再说相似点(分三级说),再说关键差异(逐条列,标注是否改变结论),最后给一个明确结论——这个案例,可用、慎用还是不能用。一份好的类案分析,法官或者主办律师看完,不需要再回头翻判决书,就能直接判断这个案例的价值。把分析写成这样,才是真正把案例”消化”了。
最后一层认知:看类案,相似点让你进门,关键差异决定你能不能住下来。真正专业的类案分析,不是证明”这个案例和我像”,而是说清楚”这个案例和我哪里像、哪里不像、不像的地方会不会改变结论”。带教律师说的那句话,我到现在还记得:你能说出类案的关键差异,法官才信你是真懂这个案子;你只会说相似点,那只是撞运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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