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习那会儿,我总觉得研究一个法律问题,花的时间越多,就显得越认真。有次带教律师让我研究”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”,我研究了两天两夜,查了上百个案例,做了几十页笔记。交上去的时候,我以为他会夸我勤奋。

他翻了两页,问我:你告诉我,抽逃出资的认定,核心判断标准是什么?我支支吾吾,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。他说:你研究了两天,连一句话结论都说不出来?资料是查了不少,但你没产出。研究的时间长短不是重点,产出才是。你花两天时间,产出应该是一句话——‘抽逃出资的认定,核心是看资金流出有没有合法的交易基础’。这句话你没提炼出来,研究多久都是白搭。

他说完,我重新整理了一天,把几十页笔记压缩成两页结论。他说:这才对。你以后研究问题,先给自己定个时间,倒逼自己出结论。

那一个法律问题研究多久算合理?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标准答案,但可以拆出几个判断维度。

第一个维度,看问题的复杂度。有的问题很浅,查一条法条就能回答,半小时就够;有的问题很深,涉及多个法条、多个司法解释、多个裁判口径,可能要一整天;还有的问题牵涉学术争议和各地裁判分歧,几天都不为过。研究时长应该跟着问题走,而不是跟着习惯走。一个简单问题研究一周,不是认真,是低效。

第二个维度,看研究的目的。接案前的快速评估,和开庭前的深度研究,时间投入完全不同。接案前,你只需要判断”这个案子有没有戏”,研究到”结论方向明确、风险点清楚”就够了,通常几小时以内。开庭前,你要预判对方的所有论点,研究要更细,但也要有个截止时间——deadline就是研究的天花板。研究永远为目的服务,目的没到,继续;目的到了,停。

第三个维度,看你对这个领域的熟悉程度。熟悉的领域,检索路径是现成的,法条和案例都在脑子里,研究起来很快;完全陌生的领域,光建立框架就要花时间。所以同一个问题,老手可能半天解决,新手要两三天——这不丢人,新手的天花板本来就是时间换熟悉度。但要注意:熟悉度不够,可以用方法弥补,比如先找权威解读建立框架,再检索案例验证,能显著缩短时间。

我给自己总结了一个”研究时间预算”的方法。接到研究任务,先做三件事:第一,评估问题复杂度——是单点问题还是系统问题;第二,确认研究目的和deadline——是快速评估还是深度研究,什么时候要交;第三,给研究分配时间预算——比如半天内完成初轮,一天内完成结论。定了预算,再开始研究。预算的好处是:它逼你在时间内出结论,而不是无限期地”再查一下”。

研究时间预算还有一个配套工具:分阶段推进。我一般把研究分成三个阶段。第一阶段,快速扫一遍,建立框架——查法条、看权威解读、找几个典型案例,用大概三成时间,目标是”知道这个问题的大致结构”。第二阶段,针对性地深挖——围绕争议点逐个查透,看裁判分歧、找反例、确认适用条件,用大概五成时间。第三阶段,收尾出结论——把研究提炼成结论、整理成报告、标注不确定点,用大概两成时间。三阶段走完,无论总时长是半天还是三天,产出都是完整的。

判断研究时长是否合理,还有一个”产出检验法”:研究结束后,问自己三个问题。第一,我能不能用三句话说清楚结论?第二,结论有没有法条和案例支撑?第三,我知道哪些地方还不确定?三个问题都能回答,说明这个时长花得值;回答不了,说明时间花得不值——不是时长的问题,是研究方法的问题。同样的时长,有人产出两页结论,有人产出四十页搬运,差距在方法,不在时长。

我还见过一种人,永远觉得”研究不够”。问他们研究到什么程度了,永远回答”还在查”。这种人不是认真,是恐惧——恐惧得出结论,因为结论要负责任。研究得越久,越不用面对”你的判断是什么”这个问题。我在实习时就是这种人,用”认真研究”当挡箭牌,逃避做出判断。带教律师戳穿我的那天,我才开始学会:研究的意义是出判断,不是拖时间。

不同类型的问题,研究时长的参考值也可以大致预估,帮自己心里有数。第一类,单点法条问题——“这个条文怎么理解”,通常半小时到一小时,查条文、看配套解释、找一两个案例就够;第二类,争议焦点问题——“这个争点法院怎么判”,通常半天到一天,要看裁判分歧、找正反案例、提炼规则;第三类,系统性问题——“这个领域的法律框架是什么”,通常一到三天,要建立框架、逐点深挖、交叉验证;第四类,前沿争议问题——法律没明确规定、学术和实务都在争论的问题,可能一周甚至更久,而且这种问题要接受”研究不完”,只能研究到”当前能查到的最好答案”。有了参考值,接到任务先对号入座,时间预算就不会离谱。

研究效率的提升,也有一些具体的方法。第一,并行检索优于串行检索——同时开几个数据库,分别搜不同的子问题,而不是一个搜完再搜下一个;第二,先建框架再深挖——先看权威解读和综述性文章,两小时建立框架,比直接扎进案例堆里有效率得多;第三,先难后易——先攻克最不确定的子问题,因为它是决定研究方向的,剩下的问题顺手就解决了;第四,善用别人的研究——权威解读、实务文章、律所内部的研究报告,都是别人花时间整理好的成果,站在别人肩膀上,比自己从零开始快得多。这些方法单独看都是小技巧,合起来,能把研究时间压缩三分之一以上。

还有一点,研究的时间记录很重要。我一开始不记录时间,总觉得”研究了两三天”是模糊的感觉。后来我每次研究结束,在报告末尾记一行:开始时间、结束时间、总时长、主要耗时环节。记了半年,我对自己每个领域的研究速度有了准确的认知:劳动争议的问题我通常半天能出结论,公司法的陌生问题要一天半。有了这个认知,接任务的时候就能更准确地承诺交期,也不会因为”觉得花了很多时间”而焦虑。时间记录,是研究效率自我校准的基础数据。

最后一层认知:法律研究多久算合理,答案不是”越久越好”,而是”在目的和deadline约束下,产出清晰结论的最短时间”。研究的时间成本,和研究的质量一样重要——因为律师的时间,最终是要卖给客户的。你花三天研究一个两天能研究完的问题,多出来的一天,本来可以用来做更有价值的事。学会给研究设时间预算,是律师从”学生思维”转向”职业思维”的一步。研究是手段,判断是目的,别把手段当目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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