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属接到判决书时最常问的一句话是:“钱全部还上了,人也认罪了,怎么还是实刑?“(2013)宜刑初字第106号这份判决回答的正是这个问题:当案卷里找不到自首、立功这类法定从宽情节时,法院手里能用的从宽工具只剩下”酌情”两个字,刑期就落在了法定档位的中段。这一篇把这个过程拆开,让你看清楚每个情节在天平上各自值多少。

一、案件基本信息

项目内容
案号(2013)宜刑初字第106号
审理法院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
裁判日期2013 年 6 月 18 日
罪名挪用公款罪
挪用金额未还电费 43006.24 元(另有 5 万元存入他人账户 26 天后退回)
用途类型个人开支、赌博(非法活动型)、存入银行企图牟利(营利活动型)
主刑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
是否缓刑否(实刑)
关键情节案发后全额归还、认罪悔罪(均为酌定情节);无自首、无立功

二、基本案情

被告人白某是某县电业管理公司某供电所的农电工,负责某乡某村六个台区的电费收缴。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,他把经手的电费款挪作己用:8580元买了摩托车、空调,交了单位收取的风险抵押金和电工证费;34426.24元用于赌博,其中还包含小学、中学和烟站的电费,他用学校的电费欠条抵了赌债。2012年12月5日,他又将5万元电费存入妹夫的银行账户,想”从中牟利”,同月31日退回。因为电费交不上,他离开住处,2013年3月26日在洛阳火车站被铁路公安民警抓获。同年4月,所欠电费43006.24元全部归还单位,其中一部分是其亲属凑措垫付的。庭审中他对指控事实无异议。

三、主要量刑情节

情节认定情况对量刑的影响
归还全部公款案发后主动归还,避免被害单位经济损失酌予从轻
认罪悔罪庭审认罪态度较好,有悔罪表现酌予从轻
自首无——系被铁路公安抓获归案不具备
立功无不具备

四、判决结果

  • 定罪:挪用公款罪(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,用于非法活动、营利活动及个人开支,数额较大)
  • 主刑: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,实刑
  • 刑期:自2013年3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7日止;判决前羁押折抵刑期,羁押期间取保候审的,刑期中止日顺延
  • 适用法律:刑法第384条第1款

五、本案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:没有法定从宽情节时,刑期是怎么落下来的

先把案件的档位归位。挪用公款罪按钱的去向分三种类型:进行非法活动的、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、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。本案的去向恰好占了两头——34426.24元用于赌博,赌博属于非法活动,按当时有效的1998年司法解释,非法活动型挪用5千元至1万元就够追诉起点,既不受”数额较大”的限制,也不受挪用时间的限制;5万元存入银行企图牟利,属于营利活动型,同样不受时间限制,哪怕26天就退了回来,“曾经挪用”这个事实也抹不掉;买摩托车、空调那8580元个人开支,归入超期未还型。三块合并,数额较大档,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再看从宽清单上有什么。自首:没有。白某是逃跑三个月后在火车站被抓的,自动投案的可能性在他离开的那一刻就关上了。立功:没有。坦白:判决援引的只有刑法第384条,通篇没有出现第67条——也就是说,法院连”坦白从宽”的法定条款都没有援引,认罪态度只被放进了”酌予从轻”的篮子里。

那”酌予从轻”值多少?判决给出的从宽理由是两句话:案发后能主动归还全部公款,避免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;庭审认罪态度较好,有悔罪表现。值得注意的是,归还的钱里有亲属垫付的部分——他的妹妹不但替他转退了6万元电费,还自己贴了5200元。法院没有因为钱是垫的就打折扣,照样评价为主动归还:对被害单位来说,损失修复就是修复,资金来源不影响评价。这一点对家属很实在:当事人被羁押时,家属能替他做的实事之一就是把损失补上。

把这些放回天平:未还数额4.3万余元,加上一笔26天的5万元,档位五年以下;只有酌定从宽,没有法定从宽。结果是二年六个月实刑。可以看到,在这个档位里,没有法定情节的案件,酌定情节支撑起来的大致是档位中段的刑期——比顶格轻,但离拘役、离缓刑都还有距离。

还要说一个对照。如果他当时没有跑呢?判决书里有个细节:单位2012年12月28日报案,他在12月底就让亲属凑了6万元退给供电所,说明那时他既有修复的意愿也有部分能力。但人跑了,投案这条路就断了,落网当天起被羁押,刑期从抓获之日起算。家属在这种局面里能做的,判决书其实已经演示了:把钱凑齐还上、让当事人如实交代、把每一个酌定情节做扎实。只是要明白,这些工作做的是”不再变坏”,而不是”一定变好”的保证。

六、从该案还可以观察到什么

其一,农电工也是挪用公款罪的主体。 某县电业管理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,白某签的是农电工劳动合同,不是在编职工,但他承担电费的抄、核、收工作——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,不论用工形式,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。判断看的是活的性质(管不管公款),不是身份名头。

其二,赌博是”非法活动”,入罪门槛最低。 三类用途里,非法活动型不需要”数额较大”、不需要超过三个月,几千元即够追诉。白某3.4万余元的赌债,注定让他站到被告席上。

其三,用学校电费欠条抵赌债,账还是他欠的。 判决书显示,他把小学、中学的电费欠条抵给债主,学校后来把电费交了。这种”以票抵债”只改变钱的流向,改变不了公款被挪用的事实,相关数额最终也计入了他的欠款。

七、研究记录

研究记录:本文为职务犯罪法律问题研究记录,基于已公开裁判文书整理;文中裁判文书信息已作脱敏处理,自然人姓名均以”某”代称,相关单位名称已作概括表述;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个案法律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