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说一个检索上容易踩的坑:这类判决在网上常被记成”贪污1.8万元”。那个”1.8万元”是判决书里另一项事实——被告人替村里垫付的一笔费用。法院认定并追缴的贪污数额,是97920元。数额不同,量刑逻辑也就完全不同。(2015)孟刑初字第202号,孟津县人民法院2016年8月2日判的一个村党支部书记案,最终是二年有期徒刑、十五万元罚金。
一、案件基本信息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案号 | (2015)孟刑初字第202号 |
| 审理法院 |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人民法院 |
| 裁判日期 | 2016 年 8 月 2 日 |
| 罪名 | 贪污罪 |
| 行为时间 | 2011 年至 2015 年 |
| 法院认定(追缴)金额 | 97920 元 |
| 判决结果 | 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|
二、基本案情
被告人某,原系某县某镇某村党支部书记。法院查明,2011年至2015年间,某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,通过虚开发票,伪造村级特定款项申请表、会审专用单、审核表,以及村党支部会提议记录、村两委班子会商议记录、村党员大会审议记录等一整套材料,假借文化广场、村委办公楼建设、安全饮水工程等名义,向镇里争取”一事一议”财政奖补资金;又以村集体项目为名,套取上级拨付的牡丹种植奖补资金。其中部分款项被其经手支付了村委办公楼工程款、修路工程款,余款被其占有。检察机关指控其侵吞公款97920元,法院认定其侵吞、骗取公共财物、数额较大,构成贪污罪,追缴违法所得97920元。
三、主要量刑情节
| 情节 | 法院评价 |
|---|---|
| 侵吞、骗取专项资金(一事一议奖补、牡丹种植奖补) | 认定构成贪污,数额较大 |
| 辩解”部分款项用于村里公务支出,应予扣减” | 证据不足、无法律依据,不予采纳 |
| 骗取手段(虚开发票、伪造整套申报材料) | 反映主观恶性 |
| 自首/主动投案 | 未认定 |
| 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| 反映案件处理的分量 |
四、判决结果
- 定罪:贪污罪
- 认定(追缴)数额:97920 元
- 主刑: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(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)
- 刑期起止:2015 年 8 月 17 日至 2017 年 8 月 16 日
- 判决援引:刑法第93条、第382条、第383条、第64条
五、本案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:为什么这份判决没有给缓刑
本案行为发生在2011年至2015年,判决在2016年8月。这个时间段跨过了2015年11月刑修九施行这条线,适用哪套标准,要先算两笔账:
- 按行为时的旧法,97920元属于”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”档,法定刑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;
- 按刑修九后的新标准,97920元属于”数额较大”(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),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新法这一档明显较轻。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的原则,适用较轻的新法。判决判了二年,落在新法”三年以下”的幅度里,印证了这一点。所以这份判决的起点,已经在跨分水岭时被大大降低了——这一点要先看清楚。
那么,为什么同样落在”数额较大”档,有的案子判缓、有的案子判实刑?本案是实刑二年,还有十五万元罚金。判决给出的可从轻情节并不多:它没有认定自首,也没有提到退赃;反过来,有几处因素被写进了评价。
其一,骗取的是专项资金。“一事一议”财政奖补资金、牡丹种植奖补资金、安全饮水项目资金,都属于有指定用途的财政资金,与普通公款相比,侵吞此类资金的危害评价更重。本案骗取的不是一笔,而是以多个虚假项目、多套伪造材料反复套取。
其二,手段是”伪造材料”型的主动骗取。某不是被动地多领,而是虚开发票、伪造从申请到会议记录的一整套文件,主动”造”出项目去套钱。这类手段指向的非法占有故意更清晰。
其三,辩解没有被采纳。某与辩护人主张,部分款项用于村里的车辆燃油、维修、餐费等公务支出,应从数额中扣减。法院查明”将非法所得用于公务支出的证据不足,从指控的犯罪数额中扣减也无法律依据”,不予采纳。这一步很关键:在贪污案里,“钱花在了公事上”是一句常见辩解,但它的证明门槛很高——要拿出证据、要能对应到具体支出、还要有法律依据。证明不了,就扣不掉。
需要说明的是,“可以宣告缓刑”是法律给法院的裁量空间,不是任何数额低于二十万元、刑期低于三年的案件都能争取到的结果。本案没有换取缓刑,与其骗取专项资金的属性、反复伪造材料的手段、以及未能落实的从轻情节有关。量刑是多项因素的合成,任何单一因素都不能单独决定结果。
六、从该案还可以观察到什么
其一,“公务支出应予扣减”是贪污案里最常见、也最需要证据的辩解。 主张扣减,通常要说明这几件事:支出真实发生、金额可核、与本村公务确有对应关系,还要区分它究竟是”非法占有之后的处分行为”,还是”本就不构成非法占有的公款使用”。法院的态度在本案里说得很直接:没有证据、没有法律依据,不能扣。同时也要注意,“公务支出扣减”与”退还赃款”是两回事——前者争的是数额,后者影响的是量刑。
其二,“一事一议”奖补资金是村级职务犯罪的高发环节。 这类资金由村集体申报、镇级审核拨付,申报材料相对程式化。一旦有人伪造整套材料,从申请、审核到拨付的链条上缺少相互制约,就容易形成”材料齐全、项目虚设”的局面。制度上的薄弱点,往往就是案发的入口。
其三,判决由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。 本案判决书写明”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”。在基层法院,审判委员会讨论通常用于案情重大、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。一名村党支部书记、不到十万元的数额,走到审委会讨论这一步,也从一个侧面说明,涉案资金的性质和骗取的手段,被当作了重要的从重考量。
七、研究记录
研究记录:本文为职务犯罪法律问题研究记录,基于已公开裁判文书整理;文中裁判文书信息已作脱敏处理,自然人姓名均以”某”代称,相关单位名称已作概括表述;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个案法律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