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7)豫0324刑初320号的判决结构很特别:两名村干部,每人两个罪名——贪污罪各判三年、并处罚金二十万元,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;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。问题来了:并罚之后刑期纹丝不动,免刑的那一罪在并罚结构里是不是”消失”了?本篇专门拆这个结构。

一、案件基本信息

项目内容
案号(2017)豫0324刑初320号
审理法院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
裁判日期2017 年 12 月 4 日
罪名贪污罪、职务侵占罪(数罪并罚)
法院认定金额贪污 30 万元;职务侵占 10 万元
判决结果二被告人均:贪污罪有期徒刑三年、并处罚金二十万元;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;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二十万元

二、基本案情

张某 1998 年至 2016 年 11 月任某村支部书记,叶某 2005 年至 2016 年 11 月任该村妇联主任兼村会计。

2009 年 1 月 4 日,二人私自将叶某保管的村公款 40 万元转入镇财政所指定账户赚取利息,其中新农村建设资金 30 万元、群众购房款 8.86 万元、村其他资金 1.14 万元,村委会对此不知情。至 2016 年 5 月,该 40 万元共产生利息 46.48 万元,张某分得利息 23.68 万元、叶某分得 22.8 万元;2016 年 5 月镇政府将 40 万元本金归还到张某账户,二人各分得 20 万元。2016 年 11 月,二人将赃款及利息上交县纪委。

庭审中二人辩称与镇政府之间是民间借贷。辩护人提交了民事判决书、收款明细与审计报告,主张证据不足、不构成犯罪。法院认定:二被告人在侦查机关多次供述款项来源及性质,供述与银行账户记录、证人证言(村委不知情)相互印证,所涉款项为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村集体资金,辩护意见不予采纳。

三、主要量刑情节

情节法院评价
数罪并罚一人犯数罪,依刑法第 69 条并罚
职务侵占情节轻微依第 37 条可免予刑事处罚
退赃积极退赃,可酌情从轻处罚
无罪辩解供述与书证、证言印证,不予采纳

四、判决结果

  • 张某、叶某均:贪污罪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二十万元;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;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二十万元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二十万元
  • 刑期起止:2017 年 7 月 4 日至 2020 年 7 月 3 日
  • 赃款及利息已上交县纪委
  • 判决援引刑法第 382 条、第 383 条、第 271 条、第 25 条、第 37 条、第 69 条、第 93 条

五、本案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:免刑的罪,在并罚结构里占什么位置

**先定位各罪的档位。**贪污 30 万元,按法释〔2016〕9 号第 2 条属”数额巨大”,依第 383 条第 1 款第(二)项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——宣告刑三年,贴着档的下限。本案没有自首、立功这类法定情节,从宽只有”积极退赃”的酌情从轻,落点仍然压到了下限。职务侵占 10 万元,按第 11 条”数额较大”起点为贪污标准的二倍即 6 万元,10 万元属”数额较大”,依第 271 条第一款法定刑三年以下;判决认定情节轻微,依第 37 条免予刑事处罚。

**再看并罚算式。**第 69 条限制加重的运算对象是各罪的宣告刑。免予刑事处罚的罪,宣告刑为零——它有罪、进判决主文、记前科,但不产生刑期,不进入总和刑期的累加。于是本案的”总和刑期”就是贪污罪的三年,限制加重区间的上下限重合(三年以上三年以下),决定执行刑只能是三年。对照两罪均实刑的案件——比如两个五年并罚执行八年,执行刑落在最高宣告刑之上——本案的并罚在刑期维度上是”空转”的:它完成的是对数罪的完整评价,而不是刑期的加成。罚金同理:贪污罚金二十万、免刑的职务侵占罪不并处罚金,执行罚金二十万。

**两个实务提醒。**第一,免刑的罪名仍是定罪。“犯职务侵占罪,免予刑事处罚”完整写在主文里,前科评价、职业资格影响都在,向当事人解释时不能说成”这项没事了”。第二,为职务侵占争取免刑的实体抓手,是”刚过起点+全额退赃+情节轻微”的三件套——10 万元对 6 万元起点只超出 4 万元,三年以下的幅度为第 37 条留出了接口;而数额巨大档的法定起点刑已是三年,免刑在该档基本没有空间。同一份判决里,贪污压到实刑下限、职务侵占直接免刑,差的就是这个结构位置。

六、从该案还可以观察到什么

**其一,“借给政府吃利息”挡不住贪污定性。**辩方最强的主张是民间借贷,甚至有镇政府与张某签订的借款协议。决定性的事实是:出借的钱是叶某保管的村公款,村委会不知情,利息归个人所有——用公款吃息、本息最终落入私人腰包,形式上的借款协议改变不了非法占有的实质。挪用与贪污的分水岭在占有意思,本案本金被二人各分 20 万元、利息各分二十余万,占有目的成立。

**其二,46.48 万元利息的口径要在主文里核对。**指控把利息写入事实,判决主文认定的是贪污 30 万元、职务侵占 10 万元,已上交的”赃款及利息”未在定罪数额中单列。同类案件中,利息是计入犯罪数额还是作为违法所得处理,直接决定档位——阅卷时这一项必须单独核对主文,不能沿用指控口径。

**其三,从宽幅度用尽的样本。**数额档压下限、罚金贴下限(第 19 条第 2 款区间为 20 万元以上、犯罪数额二倍以下,本案恰取 20 万元)、并罚执行刑等于最高宣告刑——每一层都落在结构允许的最低点。读判决时把三层落点并排看,能快速判断法院给从宽留了多少水位。补充一个身份细节:本案定罪的职务基础是判决援引的第 93 条——村干部在管理村集体资金、协助政府管理新农村建设资金时的职务行为,分别对应职务侵占与贪污两个罪名;两罪数额在起诉与判决之间没有变动,档位与宣告刑完全按判决认定数额落位。

七、研究记录

研究记录:本文为职务犯罪法律问题研究记录,基于已公开裁判文书整理;文中裁判文书信息已作脱敏处理,自然人姓名均以”某”代称,相关单位名称已作概括表述;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个案法律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