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第一次独立做会谈记录,是在实习的第二个月。带教律师让我把一次咨询的谈话内容整理成笔录,他说得很简单:把重要的记下来就行。
那次咨询持续了一个多小时。当事人在讲她的劳动纠纷,我埋头记,恨不得一句话都不漏。整理出来的笔录有五页,我检查了两遍,觉得挺完整。交上去,带教律师翻到第三页,指着一行字问我:这句是什么意思?
那一行写的是:公司领导一直针对她。
我说是这样的,她说领导一直针对她。他问,怎么针对?她跟我说的是领导经常批评她,不给安排重要工作,年会上点名批评过一次。他说,那你记的「一直针对」是哪来的?我愣住了——这是她自己说的原话,我只是照抄。他接着问:批评了几次?从什么时候开始?点名批评是哪一年?不给重要工作是所有人的待遇还是只有她?
我一个都答不上来。我的五页纸笔录里,「一直针对」这样的句子有十几处。经常、总是、一直、特别、很明显、大家都知道、肯定是这样。它们看起来都是信息,但那天我才第一次发现,我把四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混在了一起记录,而且其中最大量的那种,其实什么都没说。
一句话里的四层东西
那天以后,带教律师花了一个下午,跟我讲了他做记录的原则。他说当事人说的每一句话,你都要能分清它属于哪一类,至少心里要有数。他把这些东西分成四层。
第一层是事实。发生了什么,有时间,有对象,有动作,原则上可以被证实或证伪。上周三下午,领导在部门群里点名批评了我一次。这是事实。二〇二四年三月,我的绩效被评为最低档。这是事实。
第二层是评价。事实之上的判断和归类。领导针对我,公司欺负人,他不讲道理。这些不是事实本身,是当事人对事实的加工。评价不是不能记,但要记住它只是评价——它的真实性取决于底下压着的事实,而事实经常需要另外去问。
第三层是推测。对没看见、不知道的部分的填补。他肯定是收了别人的好处,要不然不会这样对我。我猜是他们商量好的。推测是当事人用自己的想象把故事的空缺补上了,补得很流畅,流畅到连他自己都信了。但推测连评价都不如——评价至少是基于亲历的事实,推测的根基是空的。
第四层是情绪。我很委屈,我气得发抖,我一夜没睡。情绪不提供案件的任何信息,但它提供当事人的信息:他在意什么,什么对他重要,什么需要被认真对待。
四层东西混在一起讲出来,就是当事人平常的语言。而我原来的问题,是把四种东西当成一种东西照单全收。领导一直针对她——这里面「点名批评过一次」是事实,「一直」是评价(需要次数来支撑),「针对」是评价加推测,「我很寒心」是它背后的情绪。一句话,四层。
为什么必须拆开
起初我觉得这么分有点较真。当事人嘛,说话本来就是这样的,我大概理解意思不就行了吗?
后来遇到一件事,让我彻底改了想法。那是一个民间借贷的案子,我负责整理证据材料。当事人陈述里有一句:他从来没提过这笔钱有利息。我照着这句准备了材料。开庭前模拟,带教律师扮演对方代理人,问了一句:双方聊天记录里有没有涉及利息的内容?我翻记录,发现有一段微信里当事人自己发过「利息你看着给」。那一瞬间我的后背有点发凉——「从来没提过」是一个关于事实全称的判断,而只要有一条反例,它就不成立,并且会被对方用来攻击当事人全部陈述的可信度。
如果当初我记录的时候意识到,「从来没提过」是评价不是事实,然后追问下去——你们聊过利息吗?聊过几次?怎么说的?——这个坑在会谈阶段就能填掉,而不是拖到开庭前才发现。
区分四层,不是为了做语言分析,是为了保护事实本身。评价混进事实,事实就变得不可验证;推测混进事实,事实就有了看不见的裂缝;而情绪如果不被识别,你会误以为自己在处理案件问题,其实当事人在处理心情问题。每一样混进来,代价都在后面等。
四色笔
后来我给自己做了一个土办法,我叫它四色笔。
记录的时候,事实用黑笔写,评价用蓝笔写,推测的旁边画一个问号,情绪的部分干脆单独放在页边。工具不重要,重要的是强迫自己在落笔的那一瞬间做一次分类。分类这个动作做多了,慢慢就内化了——后来不用真的换笔,听到「他经常……」的时候,我的手会自动停一下,等着把「经常」翻译成几次;听到「肯定是……」的时候,心里自动标记:这里是空的,要问。
这个训练做到第三个月的时候,出现了一个我没预料到的变化:我开始能听懂当事人的话了。以前听当事人说话,我接收的是一团混合物,信息藏在里面,要靠猜。现在那团东西在我耳朵里自动分层,事实沉下去,评价浮上来,推测露出空洞的形状,情绪弥漫在所有句子的缝隙里。会谈的效率高了很多,因为我终于知道该在哪个瞬间开口追问:不是在他说得激动的时候,而是在四层混得最厉害的那句话上。
分开之后,别忘了合回去
不过有一件事必须说在后面,不然这个方法会显得冷冰冰。
把四层拆开,是律师的工作方法;但当事人说出来的每一句话,在他那里都是一个整体。他不是在给我提供证据材料,他是在讲他的遭遇。那句「领导一直针对我」,在事实层面可能只有两次批评,但在他的生活里,那是他每天上班时真实的处境。如果我只会冷冷地拆解——你这是评价,请提供事实依据——会谈会变成审问,当事人会闭上嘴,而我将听不到那些藏在情绪后面的、真正关键的事实。
所以实际的分法是:耳朵里拆,态度上不拆。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哪句是评价、哪句是推测,但嘴上说:我明白,这种感觉确实很难受。您说他针对您,能跟我讲讲具体是哪几件事吗?先接住,再展开。
还有一个后来才体会到的细节:四层东西的比例,本身就是信息。有的当事人通篇是事实,评价极少,情绪几乎不见——这种陈述要小心,可能是反复排练过的版本,真实感反而存疑;有的当事人通篇是情绪,事实沉不到底——那说明他还在事情里面,没走出来,会谈的重点恐怕要放在时间上,多约几次。四层怎么配比,几乎没有标准答案,但每个案件、每个当事人都有他的配比。听多了,这个配比本身会告诉你:眼前这个人,现在处在什么状态,还差多远才能把他的经历交到你手上。
分得开四层东西,也合得回去一个完整的人,两样都做到,记录这件事才算真正会做了。我现在还在练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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