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家属都有过这样的念头:案子立了、人跑了、连上网追逃都上了——是不是就”没有回头路”了,再回去投案也晚了?
(2018)豫0325刑初91号这个判决,给出的答案是另一回事。这个人就是被上网追逃之后自己回去投案的,法院认定了自首,30 万元的受贿数额,最后判的是三年有期徒刑、缓刑五年。
一、案件基本信息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案号 | (2018)豫0325刑初91号 |
| 审理法院 | 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 |
| 裁判日期 | 2018 年 7 月 21 日(发回重审后判决) |
| 罪名 | 受贿罪 |
| 法院认定金额 | 30 万元 |
| 判决结果 | 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 20 万元 |
二、基本案情
被告人董某某,案发前系某县医药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(副科级)、县属国有药业公司经理。
2012 年起,他与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靳某(另案处理)、药商聂某(已判决)合谋向医疗单位推销一种中药注射液:药商出资并负责具体销售,稽查大队长利用对全县药品的监督稽查职权向各医院打招呼,董某某则利用其向各医疗单位配送药品的有利条件负责货款结算。此外,他还与药商合谋向县人民医院推销另外五种药品。自 2012 年至 2017 年 7 月案发,他多次收受药商贿赂共计 30 万元。
案发后,他先向检察院退缴 20 万元;案件发回重审期间,家属又向法院退缴 10 万元——赃款全部退缴。
30 万元不是一笔一笔凑出来的整数,而是有具体账目的:药商的证言与其本人的供述相互印证,2013 年年底 5 万元、2014 年 10 万元、2015 年 15 万元,多在年底结算前后给付。药商还曾提出用某药店 20 万元股份抵作 2016 年的分红,他没有同意,钱也始终没有给——这笔没有算进犯罪数额。
三、主要量刑情节
| 情节 | 法院评价 |
|---|---|
| 自首 | 主动到检察院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|
| 退赃 | 案发后退缴 20 万元,重审中再退 10 万元,全部赃款退缴,可酌情从轻 |
| 初犯 | 无违法犯罪前科 |
| 认罪悔罪 | 对指控事实不持异议,愿认罪服法 |
四、判决结果
- 定罪:受贿罪
- 主刑:有期徒刑三年(受贿 20 万元以上属”数额巨大”档,法定刑三至十年,三年是该档起点刑)
- 缓刑:缓刑五年,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
- 罚金:人民币 20 万元
- 程序背景:本案此前已有一次一审判决,被告人上诉后,二审裁定撤销原判、发回重审,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后作出本判决
五、本案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:被上网追逃之后回来投案,自首还算数吗?
先把自首的两个要件摆出来:自动投案,加上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。多数家庭的疑问集中在第一个——人都被”通缉”了,还谈什么”自动”投案?
法律给出的窗口期比想象中长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问题的司法解释,犯罪后逃跑,在被通缉、追捕过程中,主动投案的,应当视为自动投案。也就是说,“自动投案”看的不是之前有没有被立案,而是投案那一刻人是不是自己走进来的。
回到本案的时间线:2017 年 7 月 17 日,检察院对他立案侦查并决定刑事拘留,他外逃,被上网追逃;同年 10 月 11 日,他主动到检察院投案,如实供述了受贿事实。法院据此认定自首,写明”依法应当从轻处罚”。加上赃款全部退缴、无前科、当庭认罪,30 万元落入”数额巨大”档之后,主刑落在了三至十年的起点——三年,再适用缓刑。
但有三点必须说清楚,免得这个案例被读歪。
第一,窗口在”被抓住”之前关闭。本案侦查机关已经决定刑事拘留,如果他是被执行拘留时人赃并获,那就不是投案,自首这条路就没了。逃跑每多一天,这个窗口就小一分。
第二,逃跑本身有实打实的代价。他外逃近三个月,期间被上网追逃;投案次日被执行刑事拘留,2018 年 2 月又经法院决定逮捕,归案后经历了羁押。这段经历没有换来任何更轻的处理,只是把局面变得更被动。判决书不会写”如果他早来三个月会怎样”,任何人都无法承诺这个假设——但程序上多走的每一步,都是真实发生过的。
第三,投案只是门票,供述要跟得上。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,庭审中对指控也不持异议。投了案却在关键事实上避重就轻,自首同样可能立不住。
一句话收束:这个案子说明的是”回头永远有窗口”,而不是”晚回头没有代价”。窗口和代价是两件事,同时存在。
六、从该案还可以观察到的几件事
其一,同一窝案的两个人,结局对读。 这份判决与稽查大队长靳某的判决同日作出:靳某收受 13.6 万元,判一年三个月实刑;董某某收受 30 万元,判三缓五。差异不在于谁收得多,而在路径——董某某投案、全退、认罪,靳某则是在重审中否认犯罪。这是两个个案的对照,不是”翻供必实刑”的规律;但把两份判决放在一起读,对”从宽从哪里来”会看得更清楚。
其二,缓刑的”五年”同样要当回事。 判三年缓刑五年,意思是三年有期徒刑暂不用收监执行,但要经过五年考验期。考验期内要依法接受社区矫正、遵守报告等规定;如果再犯新罪,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,缓刑会被撤销,前后罪一并处罚。换句话说,缓刑不是”没事了”,而是一份附条件的处理——条件的另一端,是五年里不能再出任何问题。
其三,没拿到手的 20 万元没有算进数额。 前面提到的 20 万元股份,因为董某某没有同意、钱也未实际给付,判决认定的数额里没有这笔。受贿数额原则上以实际收受为准——“说好了但没要”和”实际收了”是两回事。
其四,收官观察。 受贿罪系列拆解至此收官。单看嵩县这一个县域,本系列先后拆过县医院药库主任收药品回扣((2017)豫0325刑初377号)、药品稽查大队长、国有药业公司经理——同一条医药购销链上,不同环节、不同岗位的人都可能构成受贿罪,而定性看的一直是”手里管的是什么权”,不是岗位头衔。把一个辖区的小案串起来读,比单看任何一份判决都更能理解这句话。
七、研究记录
研究记录:本文仅作为职务犯罪案例学习与法律研究记录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个案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、程序进展及当地司法实践综合判断。裁判文书信息已作脱敏处理,自然人姓名均以”某”代称,相关单位名称已作概括表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