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篇讲的是向外检索:查外地同类案子怎么判。
这一篇讲向内的那条腿:手里的本地判决,怎么变成可用的规律。
我们的判决书素材库里,判决书/1受贿罪/ 目录下存着 100 份真实的受贿罪判决书(.doc)。这不是一个装门面的数字。100 份意味着,同一辖区内数额档次相同的案子,你至少能看到十几例,而十几例就足以看出分布。
一、为什么”看判决”和”用判决”是两件事
很多同行的做法是”翻几篇找找感觉”。
这不算研究,因为个案给你的永远是特例,规律只在批量里才浮现。 你翻到的那三篇,很可能恰好是最轻的,也可能恰好是最重的。
所以要把”看”升级成”用”,中间必须过四道工序。
二、第一步:分组
拿到 100 份判决,第一件事是分组。不分组的数据,一堆罢了。
分组的三个轴:
按数额档次分。 法释〔2016〕9 号第一、二条把数额分成三档: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、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、三百万元以上。白话翻译:三档对应三套量刑幅度,不先分层,比较没有意义。
按情节组合分。 自首、坦白、如实供述、全额退赃、部分退赃、认罪认罚、罚金已缴、是否索贿、是否多次收受——把这些编成组合标签,一案一个标签。
按年份分。 建议按近五年切一刀,观察趋势;更早的单独放,作为背景参照。
分完组你会发现,100 份会自动落成几个格子。格子越满,结论越可靠;空格子,就是不能下结论的地方。
三、第二步:观察
观察的对象只有一个:同一组内,刑期是怎么分布的。
不要只记平均数。平均数会骗人。要看的是:
- 这一组里,最短的多长,最长的多长;
- 大多数落在哪个区间;
- 有没有明显的离群值,离群的那个为什么离群。
比如一个数额在三十万上下、自首 + 全额退赃 + 认罪认罚的组,如果十份判决里有八份落在三年至四年,那么”三到四年”就是这个区间的可用参照。
反过来,如果一份判了缓刑,你就要去追它为什么能缓——是数额更小,是有立功,还是退赔更彻底,还是有疾病等特殊因素。离群值最有信息量,但必须先查清它离群的原因,不能直接拿来用。
四、第三步:对照
观察是组内的,对照是组间的。对照的目的是找影响最大的变量。
几种常规对照:
- 同样的数额档,有自首和没有自首,差多少;
- 同样的数额档和情节,索贿型和非索贿型,差多少;
- 同样的数额和情节,认罪认罚与不认罪认罚,差多少;
- 同样的数额和情节,全额退赃与未退赃,差多少。
做完这几组对照,你心里会浮出一条变量的权重排序。哪几个情节真正撬动刑期,哪几个只是”有了更好”。
这里必须泼一盆冷水。这个排序是本地裁判习惯的近似,不是法律公式。 它帮你判断”这个点值不值得争”,但它永远不能替代对个案全貌的判断。
五、第四步:检验
前三步得出的结论,都可能是过时的。所以第四步,用最新的判例去检验它。
做法很简单:拿最近一年、数额与情节最接近的那几份判决,套一下你总结出来的区间。
- 落在区间内,结论暂时成立;
- 明显低于区间,说明从宽尺度在变化,你的结论要修;
- 明显高于区间,说明当地对某类情节的容忍度在收紧。
规律的价值不在于它一次定终身,而在于它随时可以拿新样本复核。
六、要提炼的三种规律
100 份判决读下来,真正能带走的是三类东西。
第一,量刑规律——数额档与刑期的对应感。
给每个数额档配一个”心理区间”。这不是承诺,是让你在提量刑意见时,知道自己说的是哪一档的话。法释〔2016〕9 号第一、二条画的是法律幅度,批量判决补的是实务密度。
第二,说理规律——法院认可哪些情节、怎么表述。
这一点常被低估。你会看到”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""归案后如实供述,认罪悔罪,且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,可酌情从轻处罚”这类表述反复出现。
把这类句式收集起来,就是一份本地说理词典。 意见书里用法院习惯的语言,沟通成本会明显下降。
第三,程序规律——认罪认罚适用率、缓刑适用条件。
100 份里有多少适用了认罪认罚?适用后的量刑建议采纳情况如何?缓刑出现在哪几种事实结构里?这些年有没有变多或变少?
这些都属于程序层面的事实观察,对判断案件的走向很有帮助,而且完全可以从判决书本身的记载里读出来。
七、必须反复强调的一条纪律
裁判规律是研究工具,不是对个案的承诺。
这句话要说三遍,因为它最容易被越界使用。
判决书里没有你的当事人的名字。他有自己的证据、自己的经济状况、自己的社会危险性评价、自己的被害单位态度。任何一条从批量里提炼出来的规律,遇到个案的全貌,都要重新称一次重。
对当事人,可以说”同类案件在这类情节下,多落在某个区间”;不能说”你这个案子能判几年”。前者是研究结论,后者是结果承诺,界限清晰,不能含混。
八、规律提炼工作表
| 环节 | 要做的动作 | 产出 |
|---|---|---|
| 分组 | 按数额档、情节组合、年份切分 | 若干可比组 |
| 观察 | 记录每组刑期的最短、最长、密集区间 | 组内分布 |
| 对照 | 单一变量对比,排出权重 | 变量影响力排序 |
| 检验 | 用近一年同类判例复核 | 结论修订记录 |
| 量刑规律 | 数额档对应刑期区间 | 参照坐标 |
| 说理规律 | 摘录从宽情节的表述句式 | 本地说理词典 |
| 程序规律 | 统计认罪认罚与缓刑适用情况 | 程序走向参考 |
结语
100 份判决不会告诉你答案,但它会告诉你这个辖区把话说到哪一步是有人听懂的。
规律是用来校准自己的,不是用来向别人许诺的。
研究记录:本文为职务犯罪法律问题研究记录,仅用于学习与交流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个案法律意见。个案情况请咨询执业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