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受贿案,起诉书里列了十几个行贿人。你读第一遍的时候,很容易晕。

张三送过钱,李四也送过钱;张三的弟弟是被告人的下属,李四的公司在被告人的辖区内;王五是中间人,赵六是被告人的妻子,钱有一笔是打到赵六账户上的。

这些关系不画出来,你在脑子里是理不清的。 而且你会漏掉一些最重要的问题:某两个人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?某个所谓”关系”是不是其实不成立?

今天讲怎么画这张人物关系图。它是本系列”案件地图”工具箱里的第一件。

一、这张图解决什么问题

先说清楚它不解决什么。

它不解决”给了多少钱""什么时候给的""证据够不够”。那是事实总表、证据矩阵、时间轴要干的活。

它只解决一件事:谁跟谁有关系,关系是什么性质。

为什么这件事值得单独做一张图?因为受贿罪是一个关系型犯罪。它不像盗窃,是陌生人对物;受贿的钱,是在特定关系里流动的。

所以先把关系画清楚,后面的所有分析才有地基。

请注意一个反常识的点:关系图不只是用来”找关联”的,也是用来”排除关联”的。

很多时候,控方会暗示某种关系——比如”被告人是这个局的局长,所以对辖区内的公司有制约力”。但你把图一画,可能会发现:这家公司根本不在他的职权范围里,或者中间还隔着两级。没有关联,同样是这张图能给你的结论。

二、四类节点

画图先定节点。受贿案里的人,可以归成四类。

第一类:被告人及其近亲属。

被告人本人是核心节点,画在中央。近亲属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单独标出来,因为涉及”特定关系人收受”的问题。法发〔2007〕22 号第七条、第十一条,以及法释〔2016〕9 号第十六条,都涉及这条线。

白话翻译:钱给到家属手里,本人在知道后没有退还或上交,也可能认定受贿故意。所以家属必须画进来。

第二类:请托人,也就是行贿方。

这是最常见的节点。注意一点:请托人不等于行贿人。 有的企业派人送钱的是业务员,但真正请托的是老板。谁请托、谁出钱、谁送钱,可能是三个人。 这三个人要分开标。

第三类:职务行为的相对方。

被告人办了什么事?审批了一个项目、拨付了一笔资金、调整了一个人事、干预了一个案件。这些事项涉及的单位、部门、第三人,都是节点。

为什么重要?因为它们决定了”职务行为”到底存不存在、行使的对象是不是这个请托人。这是对价关系的一半。

第四类:中间人与特定关系人。

中间人是居间介绍、牵线搭桥的人;特定关系人是与被告人有利害关系的人(近亲属、情妇情夫、共同利益人)。

这两类人常被混在一起。要分开标,因为法律后果不同:中间人介绍可能涉及介绍贿赂罪或斡旋受贿;特定关系人收受则涉及”本人是否知情”的判断。

三、两种连线

节点之间用线连起来。线也分两种,性质完全不同。

第一种:请托关系线。

表示”谁向谁请托、谁为谁办事”。方向从请托人指向被告人,或从被告人指向职务行为相对方。用实线表示。

第二种:亲属与利益关系线。

表示”谁和谁是亲属、谁和谁有共同利益”。用虚线表示。

为什么要区分?因为请托关系是刑法评价的对象,亲属关系是背景信息。 分两种线画,一眼就能看出:哪些连接是钱和权的连接,哪些只是血缘或人情。

反过来,当两者重叠——亲属又兼请托人——就是图上最值得盯的地方。

四、制图规范(六条纪律)

图画得对不对,靠规范。下面六条,照做就行。

第一条:节点用职务或代号,不用真实姓名。

比如”被告人""行贿人甲""B 公司负责人""某局人事处长”。既保护隐私,也方便对外交流。本系列所有文章一律不引用真实案件姓名。

第二条:关系性质写在线上,不写在节点里。

节点只写身份,线的旁边写”请托审批""亲属(子)""共同投资”这类性质。这样改一处关系,不用重画节点。

第三条:金额标在线的中间,标到哪一笔就标哪一条。

如果甲和被告人之间有三笔,就在这条线的不同位置上分别标三笔金额,或者用”甲→被告人(20+50+30,共100)“的写法。让金额和关系绑定,而不是孤立地列一张金额表。

第四条:只写事实,不写结论。

线上写”甲请托被告人审批某项目”,不要写”甲与被告人存在交易关系”。前者是事实,后者是你的主张。 图是工作底稿,不是辩护意见,别把结论混进去,否则后面自己都会分不清哪些是证据、哪些是判断。

第五条:时间用箭头方向或序号表示。

关系有先后。2015 年建立的请托关系,和 2020 年的一笔钱,不是一回事。把时序嵌进图里。

第六条:一个行贿人一个色块,一张图不超过两屏。

人太多就按项目拆成多张分图,再用一张总图串联。

五、一个示意结构

下面用甲、乙、丙、丁这些代号,描述一张典型的关系图长什么样。以下均为示意,不指向任何真实案件。

中心节点:被告人(某局副局长)。

环绕节点与连线:

  • 甲(某建筑公司老板)——实线”请托项目审批”,线上标注金额”共 100(20+50+30)”。
  • 乙(下属)——实线”请托人事关照”,线上标注”共 20”。乙与被告人是上下级,虚线”上下级”。注意这里有重叠:上下级+请托,法释〔2016〕9 号第十三条第三款的推定条款要留意。
  • 丙(中间人)——实线连甲与被告人,标注”居间介绍”。丙本人不送钱,但把甲介绍给被告人。丙与被告人虚线”老同学”。
  • 丁(被告人配偶)——虚线”夫妻”。甲的一笔 30 万由甲直接转入丁的账户。这条虚线,就是需要重点追查”本人是否知情”的地方。
  • 职务行为相对方:某项目评审委员会、某局审批处——从被告人引出实线,表示职务行为的对象。要看这些对象是否与甲的请托事项对应。

把这五组画出来,图上的结构就很清楚了:甲是主线(金额最大、有配偶账户、有中间人);乙是上下级线;丙是连接件;丁是归口。

一眼就能看出力气该往哪使。

六、这张图在辩护中的三种用法

用法一:发现隐藏的关联。

有些关联藏在卷宗深处——共同的股东、旧同事、姻亲。图一画,交叉点自己浮出来。有些交叉点会推翻控方的”职业便利”论证,有些则提示你需要补充取证。

用法二:识别其实无关联的”关系”。

控方有时用大而化之的表述,暗示被告人”对某行业有管理权”。图上把职务行为相对方标出来后,你可能发现:这家公司和被告人的职权没有交集。

白话翻译:把”看起来有关系”和”法律上有关系”分开,是这张图最重要的价值。

用法三:向检察官、法官快速交代案情。

一张清晰的图,胜过五千字叙述。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法律意见时,把图递过去,对方三秒钟就懂了——你这个案子的结构是什么、你对哪一块有异议。

这比让对方在几十笔事实里自己找头绪高效得多。

七、方法论

人物关系图的第一性原理是:先看清关系,再评价行为。

受贿案不是一堆孤立的故事,而是一张关系网上的资金流动。图没画出来的时候,你看到的是”他收了张三的钱,也收了李四的钱”;图画出来之后,你看到的是”他的职权覆盖了谁、谁在他的圈里、钱沿着哪条线走”。

钱沿着关系走。所以,先把关系画清楚。


研究记录:本文为职务犯罪法律问题研究记录,仅用于学习与交流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个案法律意见。个案情况请咨询执业律师。